在香港,單方面申請離婚通常需時約 6 至 12 個月。如果雙方沒有重大爭議,例如子女撫養權或財產分割,整個離婚程序最快約 6 個月內可以完成。若涉及答辯、資產爭議或子女監護等問題,離婚所需時間則可能延長至 12 個月或更久。本文將詳細說明香港單方面申請離婚的程序與時間安排,助您掌握每個階段的處理流程。

在香港,「單方面申請離婚」其實指的是一方提出離婚的情況。若夫妻雙方無共識,即使只有一方希望結束婚姻,也可提出申請。本文將詳解:

整體而言,從提出申請到正式離婚,最低需 6 至 18 個月不等,具體視乎個案複雜程度。本文將全面解析在香港申請單方面離婚的流程與所需時間,讓您掌握整個時程安排及您了解單方面申請離婚要多久。

什麼是單方面申請離婚?

離婚定義與類型

在香港,離婚主要分為以下兩種:

  1. 協議離婚

    夫妻雙方同意離婚,聯名提交申請,流程較簡單。

  2. 單方面離婚

    一方提出,但另一方可能不同意。通常基於以下五項理由之一:

為何選擇單方申請?

確認你是否符合離婚申請資格

在正式了解單方面申請離婚所需時間前,夫婦雙方必須先確保自己符合香港法庭的離婚申請資格。根據現行法例,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即可於香港提出離婚申請或呈請::

滿足以上任一條件,方能正式啟動離婚程序及後續財產分配流程。

單方面申請離婚的步驟與時間

一、提交離婚呈請

流程:

1.一方向香港家事法庭提交「離婚呈請書」

2.支付家事法庭費用(目前為HK$1,300左右)

3.將離婚呈請書交給對方。

時間:約4-6星期

二、答辯或再等候判決

1.答辯人收到離婚呈請書後,若反對可提交答辯書,反對離婚或陳述事實;

2.如答辯人不答辯,申請人可直接請求判決離婚令。

時間:約3–6個月

有答辯:需開聆訊,追加數月;

無答辯:法官可安排聆訊。

三、暫準離婚令

法官考量是否婚姻破綻證據充足,若無異議,可頒發暫準離婚令,標誌暫時離婚決定。

時間到達申請後約4–8個月

四、等待頒發離婚證書

暫準離婚令正式生效,須等至少六週才可申請獲頒正式離婚證書。

獲證後即代表法律上婚姻正式解除

五、取得離婚證書後程序

領有證書後,應盡快辦理以下事項:

香港單方面離婚平均需時

階段 所需時間(約)
提交呈請 → 送達 4–6週
等候答辯或安排聆訊 3–6 月
決定頒發暫準離婚令 預計4–8 月
等候絕對判令 6 週
總時間預估 約 6–12 個月

繁複案例(如資產分割、子女監護爭議)可能延長至一年以上,甚或1.5~2年。

影響單方面離婚耗時的因素

第一:答辯人的態度

第二:婚姻破裂證據強弱

第三:子女及協議爭拗

第四:法庭及資源

如何縮短單方面離婚程序?

  1. 選擇離婚理由穩妥

  1. 準備現成證據

  1. 答辩人無回應(默认離婚)

  1. 儘早處理子女、財產協議

單方面離婚真實案例分析(縮短流程)

案例一:五年分居,聲請未受反對

王先生與陳女士自2018年8月分居,2024年9月由王先生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基於分居超過五年)。答辯人未答辯,7個月後獲暫準判令,6周後完成絕對判令。整體耗時 7 個月。

要點: 再次印證「答辯人不抗辯 + 分居五年」是最快的離婚組合。

案例二:答辯人反對且有財產爭議

李小姐單方面離婚,因婚前簽有資產協議,引起爭議。答辯人強烈反對並提出詳細答辯。案件進入聆訊階段,額外花費 6 個月討論資產劃分。最終耗時 14 個月才取得 絕對判令。

要點: 財產爭議可顯著延長離婚程序。

單方面離婚

單方面離婚常見問題 Q&A

Q1:單方面申請離婚要多久?

A1:一般需要 6個月;如涉及爭議,則可能 12~18 個月。

Q2:答辯人反對可怎麼辦?

A2:可提出答辯並進行庭上辯論,或答辯人保持沉默,交由法庭照原申請處理。

Q4:有子女怎算?

A4:涉及監護權、探訪、撫養費需進一步申請與聆訊,耗時與成本會提升。

單方面申請離婚時間解析

總結來說,單方面申請離婚要多久,基本時間如下:

成功無爭議:約 6–9 個月;若有爭議/子女或資產糾紛:12–18 個月以上

想加快離婚程序?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

  1. 越早準備好分居證據越好;
  2. 沒必要就別浪費時間爭辯/答辯;
  3. 提前解決好財產與孩子的安排;

最後,若你或身邊的人正經歷離婚程序,建議主動了解相關流程與權益,並尋求合適的專業協助,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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