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迎使命,牢記初心
一站式離婚服務及咨詢,合理收費,處理子女管養權,贍養費,財產分配,非婚生子女等事宜。 經驗豐富團隊協助一對一協辦離婚,了解你的離婚需求。
10年申請快速離婚經驗
申請離婚推薦
申請離婚理由須知
- 分居一年(同意):與配偶分居最少一年,並得到對方同意
- 分居兩年:與配偶分居最少兩年,可無需對方同意
- 對方的不合理行為:須列舉對方的一些行為,使您覺得不能與他繼續生活(例如:脾氣差、沒提供生活費、不做家務、賭博、酗酒等)
- 通姦:對方與第三者有染(有性行為)
- 拋棄:遭對方遺棄最少一年
申請離婚費用
【$2,500起】
- 約見離婚團隊咨詢
- 草議離婚協議書
- 代領離婚的法律文件
- 安排離婚文件交給雙方當事人
- 建議贍養費及財產分割等問題
- 分居通知書
- 中港離婚文件整理
- 申請附屬濟助 ( 家庭資產、物業及每月贍養費)
- 協辨申請家庭子女的管養、照顧及管束權
- 不合理行為的評估
- 為須出席聆訊的你提供意見
專業的離婚咨詢處理最快離婚方法
離婚價錢問題
事實上,離婚可選擇自我辯解,所需費用也只需$1000多元,因此,若不涉及財產分配、子女安排等問題,也可無需律師,由於雙方對這兩方面的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所以需要離婚公司幫忙。
在程式上,您只需在網上下載一份離婚申請書,填寫完畢後交給家庭法院登記處,然後逐步處理財產分配和子女安排。 當然,夫妻要走到這一步,相信心情一定會不舒服,所以儘快找香港離婚公司幫忙,避免再次疲憊。
最簡單的雙方同意離婚可於6-9個月左右完成
離婚聲請人的租約、水電費單據等、並注上住址證明均可用作分居證明。此外,亦可由律師於倆人分居後盡快向配偶發出一封律師信,記錄分居事實和分居日期。聲請人保存信件的副本,作日後離婚申請時的証據。
除了以雙方連續分居超過一年為申請離婚之事實基礎外,都不須要對方同意。
但至於子女撫養權及瞻養費的安排,便需雙方協議會更為合適,倘若沒有協議離婚申請仍然可以的。
結婚後需要足夠一年才可以申請離婚。根據 《婚姻訴訟條例》第179章第12條 ,在一般情況下,如雙方結婚未滿一年,不得向本港法庭提出離婚呈請。 但亦有兩種例外的情況不受上述限制: 離婚呈請人或申請人每日面對極度困苦的情況;或答辯人(申請人或呈請人的配偶)行為出現極度異常敗壞。
當法官在接納處理結婚未滿一年而提出離婚案件前,法官會考慮由《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 第192章第2條 所界定的任何家庭子女的權益,而當中亦包括非親生子女 。法官亦會同時考慮雙方在結婚期滿一年之前而達成和解的合理可能性。
來源: https://familyclic.hk/
當對方不同意離婚,呈請人必須證明他 / 她有理由(或證據)證明婚姻已到達終點,無法回頭,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
以下為其中一項或多項理由為法庭會接受的證明:
-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
(在這種情況下,毋須配偶同意離婚。) -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已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1年。
-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離婚。
- 配偶曾與人通姦,而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他 / 她共同生活。
- 配偶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他 / 她共同生活。
如家庭中有年齡未滿18歲的子女,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安排的建議必須包括在離婚呈請書中。另一方面,如果打算申請婚姻資產分配、物業業權轉移、贍養費等,亦需要在離婚呈請書中明確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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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可以向女方索取贍養費的。無論是男方或女方提交分居呈請書或離婚,他或她亦有可能獲財務濟助。
在一般情況下,需要按照普通法原則,丈夫通常要供養妻子,但法律並無區分由丈夫向妻子申索,抑或由妻子向丈夫申索的重要性。
一般情況下,丈夫向前妻索取經濟支援會比正常情況困難,但如果妻子擁有充分經濟資源繳付贍養費,她亦可能要依法負起同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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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單方提出離婚呈請時,呈請人需要填寫以下內容:
- 表格2 – 離婚呈請書
- 表格2B –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 表格3 – 法律程序通知書
- 表格4 – 文件送達認收書(只需填寫案件編號和雙方姓名) 屬實申述 呈請人家事調解證明書
當所有文件提交後,便會進入排期聆訊程遵。雙方在經濟安排未能達成共識,呈請人需要提交經濟狀況陳述表(表格E),並且安排首次約見。如果雙方在子女管養權安排未能達成共識,法庭會指令社會福利署安排約見子女,了解案情並再排解子女糾紛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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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婚姻屬有效和可以證實其存在,無論在其它國家舉行結婚儀式,基本上是可以在香港辦理離婚手續。